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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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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6: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教字〔2018〕388号
市七中、特教学校,各学区管委会、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优化小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小学生睡眠充足,精力充沛,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根据《合肥市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617号),现就规范全市小学到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当推迟学生到校时间

各小学可根据季节、学段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学校应设定学生早上到校弹性时间段,学生可在学校设定的弹性时间段内根据情况决定具体到校时间。

二、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

严格执行小学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的规定。各小学可因地制宜,根据季节、区域等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上午上课时间,为更好落实幼小衔接,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 8:30。

三、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按省厅有关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列入学校作息时间表、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推迟上学后,在不突破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前提下,放学时间可相应延迟。

四、妥善安排早到学生活动

对部分推迟上学确有困难、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安排好早上值勤教师,强化对适当提前到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推迟上学后,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变相要求全体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拒绝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适当提早到校。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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