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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巢湖市全民健身设施工程项目选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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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7 09: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教体字〔2020〕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为贯彻落实巢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市10分钟健身圈,促进全民健身蓬勃开展,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巢湖市将建设一批全民健身设施工程项目,为确保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现就各项工程项目选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成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个、农民体育健身路径20个、全民健身苑10个、行政村(社区)体育活动室8个。

二、选点申报标准

(一)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建设内容及标准:场地总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建设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32m×19m),两块室外乒乓球台(每块场地7m×4m),配置1副篮球架、2副乒乓球桌,安装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不少于10件)。

资金投入:每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器材购置3万元,器材招标采购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混凝土篮球场、乒乓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及周边用地由各项目所在地按标准(见附件1、2)由乡镇自行组织建设,场地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4万元。环境改造、建后管理养护由所在乡镇及村委会共同负责。

(二)农民体育健身路径

建设内容及标准:场地总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地面硬化,配置一套器材。

资金投入:农民体育健身路径资金2万元,用于购置1套(不少于10件)健身路径,器材招标采购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场地硬化、环境改造、建后管理养护由所在乡镇及村委会共同负责。

(三)全民健身苑

建设内容及标准:具有较为完善基层体育组织的街道、居民(社区)委员会、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公共用地,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水泥硬化地面上进行。

各地可新建全民健身苑(重点是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原则上新开发的商业小区不得申报、建设),也可对以前安装的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进行更新、淘汰。

资金投入:每个全民健身苑购置安装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套,地面缓冲及软化处理(地面整体铺设厚度为5mm的EPDM材质)。由市体育局统一招标采购器材。场地硬化、环境改造、建后管理养护由所在街道或社区负责。

(四)街道或社区体育俱乐部

建设内容及标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等场所,符合以下条件,命名为街道或社区体育俱乐部。

有固定的不小于8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活动场所,免费向辖区居民开放。辖区建有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并可正常使用。

资金投入:每个街道或社区体育俱乐部购置不少于3万元器材,器材招标采购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俱乐部室内场地建设、活动组织、建后管理养护由所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做好选点申报工作,全面做好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各工程符合要求。不得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选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各地要结合实际、摸排需求、汇总优选,同时兼顾城乡统筹、区域统筹(2019年符合条件未安排的可再次申报),兼顾体育场地设施和周边环境协调,兼顾建后管理养护。使之各项目符合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真正成为便民、利民工程。

(三)突出管理,确保质量

市教体局与项目落地管理单位签订捐赠协议书,经验收合格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苑、农民体育健身路径、街道或社区体育俱乐部等项目的所有权转移给项目落户单位所有,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项目落户单位要承担起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职责,确保器材、场地完整、安全,能正常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内容、标准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各相关乡镇、街道要保证完成安装器材前期场地建设工程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器材。

(四)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各乡镇、街道应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在2020年3月31日前将所有材料(项目选点申报表、场地图片等)的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教体局群众体育科。

市教体局在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库,统筹各地需求,优选确定各地选点。符合建设条件但在2020年度未能安排的项目,将在下年度优先安排。

联系人:刘森茂,联系电话:0551-82620615,电子邮箱:10861794@qq.cm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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