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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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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1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征启告字〔20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巢湖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黄麓泵站(半岛污水处理厂附属设施)。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权属、用途

(一)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黄麓镇境内,东至平顶山路、南至农田、西至坑塘、北至农田。

(二)面积:约3亩,其中农用地约3亩。

(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黄麓镇芦溪村委会九疃村民小组。

(四)土地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黄麓泵站(半岛污水处理厂附属设施)建设。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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