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俞磊 发表于 2026-1-19 09:57:52

巢湖一协会被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巢湖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巢湖市爱心互助协会:

经查,你单位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法人登记证书截至2025年4月,超期未换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巢湖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巢湖市官圩路为民巷对面巢湖市民政局

邮政编码:238000

联系部门:巢湖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82323982

巢湖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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