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989222 发表于 2013-4-28 11:20:14

屁大点事在这搞个毛呀!

228866 发表于 2013-4-28 13:13:23

不管发帖者的目的如何,但官方的回复着实高明、幽默,真太有才了!

平淡江湖 发表于 2013-4-28 14:15:20

这几张图片并不能直接证明其打人,也不能证明其公车私用,缺乏有力证据,建议下次拍照带个人在旁边帮你拍照到被打的诈骗和公车私用的详细图片,这样市民才会相信,支持你,你这样做不仅得不到支持还让市民觉得你是因为个人恩怨的小人行为加以报复而已。 下次最好把记者也带上哦!

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3-4-28 14:19:14

不信!

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3-4-28 14:24:23

xls7360 发表于 2013-4-28 14:32:38

我想对网站管理员问个问题:“:巢湖运政公车私用,还打人!”这个标题需要经过审核吗?如果需要那请问你就认定了巢湖运政公车真的私用,还打人了吗?如果不需要,那我认为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你的网站上发表言论呢?(无任何恶意!)

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3-4-28 14:45:55

有一种人叫刁民

风清扬2011 发表于 2013-4-28 14:53:44

回 xls7360 的帖子

xls7360:我想对网站管理员问个问题:“:巢湖运政公车私用,还打人!”这个标题需要经过审核吗?如果需要那请问你就认定了巢湖运政公车真的私用,还打人了吗?如果不需要,那我认为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在你的网站上发表言论呢?(无任何恶意!) (2013-04-28 14:32) images/back.gif

      我认为在网络论坛发帖,是应该知道该负什么责任的,假如真正有人想追究你相关责任,你跑是跑不掉的,除非你住在外国,难度过大,所以一般情况下管理员是不会管太多,除非涉及关键词、敏感词。都是自己给自己把关,所以奉劝一些网友,发帖涉及一些关键问题时,一定要把证据收集好。
    管理员你说我说的对吧?

巢湖公交 发表于 2013-4-28 15:46:50

徐经福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市出租车管理所所长,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新官上任能烧把火吗?

巢湖公交 发表于 2013-4-28 15:48:06

关于李存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2013年4月10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存波同志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槐林镇人大主席职务;
徐成谋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庙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李尚林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
魏明同志任团市委书记,不再挂职任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职务;
李永凡同志兼任市村镇建设管理处主任;
刘玉明同志任市村镇规划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骆安同志任市规划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广亮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经福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市出租车管理所所长,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周军同志任市路桥工程处主任(原身份不变,试用期一年);
程庭浪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正科),不再担任市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高家东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丁家泰同志任市招商局主任科员;
戴远梓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春莲同志任市审计局主任科员;
俞晓红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红兵同志任市审计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经元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张业超同志任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李云兰同志任市安监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华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万根平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
孟大庆同志任市信访局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纪元同志任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政同志任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黄茂春同志任市委办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林同志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因机构变动,其原市政府办督查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凤娟同志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原身份不变,试用期一年);
刘小刚同志任市文物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桑仕进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科)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尹修义同志任市林业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刁操斌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任科员职务;
刘玉柱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政委职务;
洪步远同志不再担任市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司先明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因机构变动,戴克同志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二所副所长(副科)职务自然免除;
陈玉豪同志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卧牛山司法所所长(副科)职务;
张明星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工会工委主任(副科)职务;
徐清明同志不再担任市粮食局工会工委主任(副科)职务。
需履行程序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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