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讨巢湖市环卫处的不作为行为!往大家帮我顶上去!
我外婆,现在在巢湖市环卫处扫马路,被分派到长江东路,前段时间出早班,天没亮就去扫路,可不小心摔倒,手臂骨头受伤,在上班时候受伤,理应属于工伤范围。巢湖市环卫处领导说让我外婆回家休养,在休养几个星期后,我外婆康复,便继续上班,可巢湖市环卫处领导不但不支付我外婆在休养期间的医疗费,既然还扣了一个月的工资,而且还理直气壮。巢湖的环境需要环卫工人的辛勤付出,可环卫处对待职工不通人情,不尽法理,是在让人无法言语,往大家帮我把此事顶上去,让领导们严格按照法理规范自己,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付出!
我外婆姓项,现在巢湖市长江东路进行环卫工作! 确定是工作时间跌倒,应该是工伤。 去劳动局申请工伤 工作期间 应该属于工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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