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yuan 发表于 2014-10-9 13:49:32

强烈抗议,强烈支持!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彻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愿逝者安息吧。。。

1910xuwenxia 发表于 2014-10-9 15:35:08

cctv5188 发表于 2014-10-9 16:30:48

这时救人是第一位的,尽管在这个时间点上不好办,做CT明显是拖延时间,把两个鲜活的生命给弄没了。。。

小汐 发表于 2014-10-9 16:53:39

关于患者夏小芳情况说明

患者夏小芳,女,37岁,因“停经39+4W,待产”于2014年9月30日11时入住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产科。
10月1日凌晨2:30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呼之不应等病情变化,医院即组织抢救并行剖腹取胎术,最终因产妇出血速度迅猛,失血性休克,心肺功能衰竭而至死亡;胎儿因母体失血性休克,缺血缺氧时间过长而至死亡。
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认为:
1、该孕妇37岁(二胎),系高危孕产妇,风险高;
2、结合该孕妇病史、体征、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我们认为肺栓塞的可能性较大,也不能排除颅内病变及其他原因而至死亡。
3、所有诊疗措施及过程均符合诊疗规范。
鉴于以上所述,我院建议患者家属申请司法鉴定或医学会鉴定以明确责任界定,如患者家属要求协商解决,我院将予以积极配合。目前,市政府卫生、公安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2014年10月9日

肉圆 发表于 2014-10-9 22:55:53

大人和宝宝很伤心,愿逝者安息!医院让产妇做Ct肯定是不对的,不过家人既然知道有危害性,为什么不推辞还要推去做?想必这里面还有别的原因吧?这个不好议论,医院既然申明要求司法解决问题,家人也不该拒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让实事说事,医院有错自然也没理回绝……

万千世界 发表于 2014-10-10 08:59:41

家属把产妇送到医院,老百姓知道啥?一切都交给了医院,医院要怎搞就怎搞,试问医院知道羊水破了,流血了,又说产妇病危,为啥不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保大人还是保小孩,又是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检查而是等到一个小时过后,大人小孩都不行了才走程序问家属保哪个?孩子是无辜的!医院责任大大有!

万千世界 发表于 2014-10-10 09:03:46

做医生的不知道,这个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吗?无情!冷漠!扼杀了两个家庭几代人的幸福!

万千世界 发表于 2014-10-10 09:10:38

老百姓无权无势,有理难辨啊!这是大足球开始踢了,奥运男足不行,估计这个一级棒!

a453136296 发表于 2014-10-12 01:42:47

我真搞不懂这些人个动法律,是医疗事故就谈,不行就上仿看看,这是我也听讲了孕妇是属于高龄产妇了当时医生问你们保孩子还是大人,你们犹豫不决的,耽误时间,医院放也有一定责任的我不为他开脱,但是你们损害国家公务财产你知道什么罪名吗,那天我也看到了我心想你医疗事故你不能砸东西啊又是撒纸的我去看病都给你弄的一身晦气,你就是把你家当了你也赔不起那些设备啊,你新亏砸的不是解放军医院,你要是砸了真把你整死啊,,一点不想后果,既然出了事情找院方谈,看院方怎么说,不满意谈不拢,就到合肥有关部门去,而不是在医院搞这些门道,个让我们这些老百姓看着个那个,也希望你们谈好,不过还得和你说明一点,你损害国家财产就这一项罪名不小啊你们太不注意了,有火骂她什么的,冲动了一点,也能理解,但是不能砸东西,我听别人说一个医疗机器价值都是上百万的,你掂量着吧,我是实在受不了发了这个帖子,我那几天那化验单真想避开你们,好好的一天给你们闹得不说了

万千世界 发表于 2014-10-13 14:18:52

不知廉耻,散布谣言,说病人在别的医院不行才送他医院的,人在做天在看,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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