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四中初中部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巢湖市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区域
皖维、七四一○工厂北界以南连北外环路至姥山路以南,接金湖大道以西,转太湖山路(不包括阳光花园、青蒲景苑)至长江路、龟山路(不包括凤鸣花园)以北,接湖光路连淮南铁路线以北,马鞍山以东。府山源筑小区。
注:大庙、桥东行政村,龟山社区,为市四中和市二中共同招生范围。
金湖大道以东,姥山路以南(不包括巢湖市实验中学已划招生范围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区域),为市四中和巢湖市实验中学共同招生范围。
二、招生入学办法
第一批次:我校服务区内有房产证类(学生或学生父母)。
8月7日-—8日线上登记
方式一:手机端。安卓手机用户在应用商店、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搜索“皖事通”下载安装,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区域选择“合肥市”,进入相应界面。
方式二:电脑端。在“合肥市教育局”(http://jyj.hefei.gov.cn/)或“合肥市教育云平台”(http://www.hfjyyun.net.cn/)进入相应界面。
请持有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务必在线上登记。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分批错峰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8月10日—12日线下材料审核时间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地点: 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八(2)班、八(3)班
线下材料审核时须提供: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4.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批次:服务区内有其他类型房产(三代同堂、自建房、拆迁户等)
时间:8月13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2:30—5:30
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八(3)班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3.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报名时还须提供:
三代同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
城区拆迁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市房产部门出具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无房证明。
自建房:相关产权证(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或建筑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等。
特别说明:待房产证类和其他类型房产(三代同堂、自建房、拆迁户等)学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位。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于8月19日-20日安排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子女进行线下报名;如学位已满,则不再安排。具体通告将于8月19日前在学校门口公布。
三、重要提醒:
1. 8月17日9:00——17:00,线上登记补报名(持有房产证),8月18日线下审核材料。
审核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地点:巢湖四中初中部A楼一楼八(3)班
2.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学校留存建档,原件待审核后退还。
招生咨询电话:82321453 82321145
巢湖市第四中学
2026.7.30
来源:安徽省巢湖市第四中学图文:洪晓晨组织:初中部 编审:应淑昕 梁华明 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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