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俞磊 发表于 2025-4-20 17:58:32

中共巢湖市委党校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巢湖市委党校物业服务采 购 人:中共巢湖市委党校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

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巢湖市委党校物业服务3.项目地点:巢湖市4.项目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党校5.项目概况:巢湖市委党校物业服务,校园面积37亩,房屋建筑面积8404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6.5万元/年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 个包,本次采购第 1 包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公告等内容并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记录报名(短信基本形式:XX公司报名参与XX时间XX项目招标,未短信报名的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短信发至15665607453),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中共巢湖市委党校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石桥路与党校路交汇处向阳苑B区西北角联系人: 何主任 电话: 13856505809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巢湖市光明路金科世家小区东大门往南200米联系人:李工电 话:15665607453七、其他事项说明1.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将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3.1采购人中共巢湖市委党校
3.2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7.3现场考察R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1包别划分R不分包   □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磋商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元R不收取(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3.3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
15.1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份数: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响应文件份数及封装密封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否则不予接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3评审方法R综合评分法
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3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R书面    □数据电文
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            R免收□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日历日/年
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            □免收R定额收取:人民币 4000 元£按下列标准收取:(2)支付方式:R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5)专家评审费和监督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不开票)。
34.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65607453通讯地址:巢湖市光明路金科世家小区东大门往南200米
35其他内容1、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填写的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2、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均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6其他补充说明无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公众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供应商请注意:(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联合体协议及采购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形成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了响应文件,但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在开标地点提交。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17.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封所有响应文件。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核实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1.1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1.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均须符合上列情形,否则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9.3.1.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s://ggzy.hefei.gov.cn/)。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19.3.1.4供应商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核实,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现场接受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回复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共巢湖市委党校公众号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成交服务费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1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合同价的四分之一。
2服务地点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
二、项目概况:巢湖市委党校物业服务,校园面积37亩,房屋建筑面积8404平方米三、服务需求:1、人员配备:本项目要求人员备合配计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可兼职),保安3人,保洁2人,绿化养护1人(可兼职),水电工1人(可兼职)。2、人员要求:2.1、乙方为本项目配备所有人员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要求60岁(含)以下。2.2、水电维修管理,水电工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3、服务要求:3.1、保安(1)上岗要求:要求24小时在岗,若出现脱岗,一次处罚50~100元。(2)车辆管理:出入车辆实行登记管理。除本单位车辆、学校教职工车辆、学员车辆、上级部门和业务单位工作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若出现其它车辆进入校园滞留,非校办公室同意的,一次处罚50~100元。(3)人员管理:外来人员联系工作需要登记。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除学校教职工、学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进出、逗留。前述情况出现一次罚款30~50元。(4)校园巡逻:白班一次巡逻,夜班两次巡逻,节假日增加一次巡逻;若发现无人巡逻,一次罚款30~50元。如发生盗窃事件,及时报案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损失承担责任。3.2、保洁(1)教学区主干道及公共场地(含干道两侧、绿地草坪、球场及教学楼前广场)保洁,每天清扫一次,保洁两次,做到无垃圾、杂物、纸屑、烟蒂并保持,一处不合格罚款10~20元。(2)公厕卫生保洁:地面、墙面每天冲洗一次,便池每周用酸液擦刷一次,全天保洁,做到无纸屑、污迹、痰迹。一处不合格罚款10~20元。(3)校园池塘水面清杂:每天清杂一次,全天保洁,做到无垃圾、无漂浮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20元。(4)行政办公楼卫生保洁:走廊地面、楼梯、楼梯扶手、窗台每天清扫、擦刷一次,门、窗户玻璃每月擦刷一次,做到地面、墙面无垃圾无污垢,护栏、扶手、窗台无尘无垢,墙面四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每天冲刷两次,做到无污迹、无痰迹;会议室、党员活动室使用后立即保洁,职工活动中心室一周一保洁,做到地面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无灰尘。一处不合格罚款10~20元。(5)垃圾分类存放。发现一起违反规定乱存放现象,罚款10~20元。(6)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提供开水服务。3.3、绿化养护校园内草坪绿地、各种球类花类及各种树木的养护(包括除杂、修剪、整形、修枝、抗旱、施肥、病虫害防治),除杂、修剪整形4月~9月每月一次,打草全年不少于6次,若出现草坪绿地除杂、各种球类花类不及时修剪,一次罚款50~100元,草坪绿地、各种球类花类及各种树木若出现大面积病虫害或死亡,视损失情况罚款500~1000元。3.4、水电维护(1)主要包括校内场馆维修更换开关、插座、灯管、空开、水龙头、公厕水箱、水管抢修等,配电房管理,维修更换所产生材料费用由校总务处核报;应急处置随叫随到,30分钟内不到岗,一次罚款50~100元。(2)无培训任务、无学员入住,校园路灯下午下班后一小时熄灭;有培训任务、有学员入住,校园路灯22:00熄灭。每发现一次违反现象,一次罚款20元。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所投服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的、承包风险、 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平时加班工资、奖金、津贴、 社保、 意外伤害保险、年度体检费、防暑降温费等、采购人部分的考核经费、教育培训费用、 伤亡事故处理费、 措施费、 风险费、 管理费、 税费。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资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3.1.1条要求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5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6磋商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7供应商资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可编辑)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
技术部分(90分) 服务方案评委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管理服务重难点、定位及整体设想;2、管理方式、物资准备情况;3、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3、物业管理区域内工程维修方案;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方案;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人员培训、管理方案;注:评委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从全面性、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方案合理可行且描述清楚的得40—49分;方案较合理且描述较清楚的得35—40分;方案一般且描述一般的得30—3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0-49分
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办公楼物业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满分 28 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内设部门章)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证明,否则不得分。2.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业绩均予以认可。 0-28分
企业荣誉1、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荣誉表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证书原件备查。0-3分
拟委派人员资质1、管理人员(1人)(1)具有物业管理师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的,得3分;(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2、保安人员(1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的,得2分;(2)具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的,得2分;注:1、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至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3、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其中之一。 0-10分
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格式自拟)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某项目响应文件【第   包】(不分包项目删除)供应商:               年月日一、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某项目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全部 / 第   包
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工人工资、设备、平时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保、意外伤害保险、年度体检费、防暑降温费等、采购人部分的考核经费、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最后承诺报价表(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项目名称:某项目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全部 / 第   包
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带至磋商现场备填。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三、磋商响应函致: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3.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
1付款方式
2服务地点
3服务期限

七、人员配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八、服务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九、服务承诺(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十、磋商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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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十一、联合体协议(不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提交)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采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不采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 应 商 公 章:                日          期: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附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提交。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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