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2025.04.28)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2)皖0181执恢377号
被执行人:陈子峰,男,1962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1号世纪家园11幢A8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0419620918XXXX。
被执行人:高秀梅,女, 196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公民身份号码34010419660528XXXX。
执行依据: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巢民一初字第0280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638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4%,其中500000元自2012年12月14日起计算,其中5880000元自2013年2月4日起计算利息至款清时止)。
悬赏条件: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陈子峰、高秀梅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部分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予以实际到位金额5%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徐法官
联系电话:0551-82172661
申请人联系方式:13805658296
来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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