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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长江西路上约97亩地将被征收!用于城镇建设!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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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09: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湖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2年5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地挂巢〔2022〕20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卧牛山街道办事处贾塘居委会双庙、潘岗、钱岗、孙岗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境内,东至供电公司变电所、南至凤凰社区、西至长江西路与北外环路交口、北至北外环路,涉及贾塘社区双庙、潘岗、钱岗、孙岗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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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位置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96.81亩。其中农用地51.22亩、建设用地13.70亩、未利用地31.89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执行。

⒈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⒉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191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740元/亩,合计47900元/亩。

⒊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5328元/亩,安置补助费22992元/亩,合计38320元/亩。

(二)房屋补偿安置:

由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巢政〔2015〕107号)文件组织实施。

(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其中:养老保险暂按巢政〔2007〕47号文件规定办理。如有新的社会保障措施出台,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解释为准。


五、救济途径及其它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巢湖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1日


稿件来源: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总编辑:茶君 审稿:落幕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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