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5|回复: 0

巢湖城市之光路段发生追尾事故,伤者评定十级伤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巢湖市凤凰山街道成功调处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涉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今年1月5日清晨,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巢湖市巢湖路城市之光路段时,不慎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由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经交管部门现场勘查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李某脊椎压缩性骨折,需住院治疗。事发初期,唐某主动先行垫付赔偿款30000元,但双方就剩余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为化解争议,双方当事人主动向凤凰山街道申请人民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因赔偿费用核算标准分歧较大,首次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为充分保障伤者合法权益,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公正,调解员建议李某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再继续调解。随后,经安徽三康鉴定所专业评定,李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为赔偿核算提供了权威、合法的依据。

李某提出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等多项经济损失,是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后续调解中,调解员立足事实,依据责任划分、伤残鉴定结论及法定赔偿标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逐一消除分歧顾虑,经过调解员多轮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唐某一次性赔付李某各项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共计80000元(捌万元整),款项涵盖本次事故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协议签订当日,唐某现场足额履行了剩余的50000元赔偿款,至此全部赔偿费用结清到位。(赵永梅)

原标题:巢湖:精准调解化纠纷 交通事故圆满化解


来源:安徽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 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6-6-9 12:56 , Processed in 0.05237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