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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塘南路国际花城设立停车位的答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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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22: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要感谢交警部门的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答复我这样一位网友的小小建议。但是说句实在话,笔者对于交警部门的答复还是有些不同意见,在此再次发表出来,以供商讨:

古人云:治水宜疏不宜堵。笔者想说的是:抄告和抓拍的目的都是罚款,并不是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罚款在某种程度上能减少乱停车的行为,但并不能真正解决乱停车的问题。

因为问题仍然存在,并没有被解决掉啊:到那些店铺办事的客户或店铺业主的自有车辆的这些停车需求如何得到满足?试问交警同志,这些车辆应往哪里停?因为马路上不可以停,人行道也属于违法占用。车子总不能浮在空中吧?

虽然说正在修建的安成路以后将与东塘南路相交,但对于双向三车道的马路来讲,以马路的一边或两边设置810个(或者可以更多,这个停车位的数量以交警部门的评判为准),我想说并不影响该路段车辆的交通出行。因为像东塘路世纪新都路段的车流量明显比东塘南路大,但那段马路的宽度只有双向两车道,但至今未见该路段有什么堵车或者车流拥挤导致塞车的相关报道。

由此反证,在东塘南路国际花城路段设置停车位是完全可行的。关键是看交警部门是否愿意划出停车位的问题了。因为这里涉及到抄告、罚款等管理方式能够创收,涉及到部门利益问题了。

我们常说“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为民办实事,其实也很简单——作为执法机关在制定政策时就应该做到换位思考:想想这些存在违法停车现象的车辆应往哪里停?只有圈出一块地方给它们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

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曾说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各级党员干部,只有
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够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此段文字参见《
胡锦涛: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文,百度可搜)


最后再次感谢交警部门的同志的辛苦作答!!如果说上述理由还不够充分,那么个人觉得,至少可以尝试性地作出这样的决策:先划出一些临时停车位来,等以后马路真正繁忙起来了再作修改或取消也不迟。是不是这样的道理呢?希望巢湖交警部门的相关领导同志对此事再作研究。
巢湖市民:沁园春 再上
201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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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0: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部门的领导今天应该上班了啊,在这里发没有效果就要发市政府市长信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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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08: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在贴中通过对比的方式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此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大队相关部门会同辖区中队,结合道路交通现状认真调研,在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提出解决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停车难问题是现代化城市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路边设置停车位是盘活现有道路资源,缓解停车难的一种暂时性的办法。但这种办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路边设置停车位占用了部分路面,对道路交通存在一定的影响。所以在设置时,既要兼顾附近居民住户停车问题,同时更要考虑其他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需求,这两者之间需要统筹兼顾,需要从整个城市的大环境、大交通来着眼考虑,特别是一些道路狭窄、商业繁华、交通流量大以及老城区复杂路段就不宜设置路边停车位。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现场查看,再三斟酌,权衡利弊,觉得在目前交通流量相对平稳的前提下,您提出的在道路一侧设置部分停车位是可行的。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规划等部门报告,建议在东塘南路一侧(国际花城小区附近)施划部分停车位,供附近居民住户机动车临时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但这也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随着交通流量和交通形式的变化,后期再做调整。
城市交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涉及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建设、环境等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的。路边设置停车位也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还需科学决策、合理规划、统筹发展,完善公共停车体系和相关设施。由于现状的局限性,目前只能发掘和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只有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交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巢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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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1 10: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巢湖交警从善如流,赞一个。希望今后遇到此类事件的第一反应不是推托,而是站在民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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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1 10: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此事与我的利益不大,但是为什么坚持要来提意见呢,目的就是觉得这是有形资源的浪费。马路明明很宽的,却没有停车位,人行道被占用,其实质真的是管理问题。当然,这些工作做了,领导可能看不到,也可能看不出来,但是咱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老百姓会觉得巢湖交警部门的决策者是为民办实事的好领导。

再次感谢交警部门的领导,为了一个草民,调整了初期的回复和决策,非常感谢!!本人将继续拭目以待,跟进该区域停车位的设置进度,再次致敬!!(没办法,住在门口嘛,有无变化天天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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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2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至10月23日晚,与交警部门承诺设置停车位已经过去三周的时间了。笔者不禁要问:交警部门的同志们,是不是把这件事给忘记了,特此在这里提个醒!!古人云,一诺千金。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更应该讲求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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