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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子在巢湖尽干坏事!殴打、侮辱、非法拘禁未成年人竟然还多次盗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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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9 09: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对肥东男子黄某甲以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相关案件信息可以看出,这个黄某甲可谓是犯案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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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被告人黄某甲,男,安徽省肥东县人。因涉嫌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2月1日被巢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8日由巢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经依法审查查明黄某某的主要罪行如下:

一、非法拘禁罪

2017年8月8日下午16时许,冯某某(另案处理)为向龚某甲索取债务,驾车至巢湖市栏杆集镇赵集大转盘,将龚某甲之子龚某乙(案发时未满十六周岁)强行带至肥东县三塘镇文集街上。在与被告人黄某甲汇合后,又强行将龚某乙带至肥东县大包水库附近山上,伙同黄某甲,采取扇耳光等方式对龚某乙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迫龚某乙写下十五万元借条。后冯某某电话联系龚某甲,在龚某甲赶到现场,并写下三十万欠条后,让龚某乙离开。

二、盗窃罪

(一)2018年10月中旬某晚,被告人黄某甲伙同黄某乙(另案处理),驾车至巢湖市庙岗乡清涧村,撬锁进入被害人周某某经营的“**”商店,盗窃古井原浆5年白酒14瓶、古井原浆献礼版白酒4瓶、柔和种子酒1瓶、宣酒1瓶、普皖香烟3包、金皖香烟2包、现金100余元。经巢湖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鉴定,被盗白酒及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2276元。

(二)2018年10月中旬某晚,被告人黄某甲伙同黄某乙,驾车至肥东县桥头集镇复兴教委宿舍,撬锁进入被害人杜某某经营的“**”超市,盗窃古井镇牌年份原浆8瓶子,现金人民币500余元。经巢湖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鉴定,被盗白酒共计价值人民币200元。

(三)2018年12月某日凌晨,被告人黄某甲伙同黄某乙,至巢湖市黄麓镇新街被害人李某某经营的“**冒菜”,企图撬锁进入未果,未窃得财物。随后二人驾车至黄麓镇新街被害人邵先银经营的散酒店,因撬门时被邵先银发现,逃离现场。

来源: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巢湖论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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