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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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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5 16: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20〕1 号),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一次家庭走访

寒假与春节将至,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农村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与父母短暂团聚。要高度重视特殊时段的工作开展,第三方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所承接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加强父母监护责任的宣传,利用春节期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集中返乡的契机,引导父母加强与子女间的沟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帮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引导在外务工未能返乡的父母每周与留守子女、被委托人联系不少于1次。要加强委托照护责任宣传,引导被委托人履行委托照护责任,加强与被照护人情感交流,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集中开展家庭走访,切实掌握这部分儿童的管护教育及生活照料等情况,要重点围绕监护能力开展评估。

二、        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帮扶干预

春节期间,仍有一小部分父母因为疫情原因无法返乡,这些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极易产生心理落差,出现行为偏差。要格外关心关爱这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儿童辅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配合第三方社会组织利用学校、社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等活动阵地组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专业化个案服务,开展亲情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发动假期在校返家大学生、社区志愿者、社会力量等上门或集中开展课业辅导,联合开展娱乐活动,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实际需求。

三、        认真做好信息台账更新工作

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台账实行季度 更新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开展1次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落实情况核查工作,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都有被委托人,确保被委托人具备照护能力,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各乡镇街道要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根据所承接儿童走访工作第三方回访数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在2月底前组织开展2021年一季度信息台账更新工作。

四、加强安全防控和疫情防控

寒假期间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事故高发期,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防火、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以管控用电、用火、冬季取暖、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隐患等为重点,加强寒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被委托人、农村留守儿童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农村留守儿童春节期间不离开省内,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第三方社会组织积极配合辅助

第三方组织需积极配合乡镇街道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走访、重点帮扶和安全防控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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