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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这些地方拟征收!因建设高速和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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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 21: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巢湖(沐集)至肥西(三河)段(巢湖市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巢湖市槐林镇万年村马场北组、上单组、瓦胡组、小李组、小刘组、老段头组、冲王组、欧桥组、枣树店组、洪庆组、向庄组;兆河村袁老庄组、老锻埂组、小沐组、碾翟组、范王组、狮地组、陈项组、孙庄组;柘皋镇锦旗村孙大模组、北李组、邝李组、小应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及分类

本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约473.7435亩,其中农用地约394.9290亩、建设用地约78.8145亩,具体面积、权属、地类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五、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铜陵至商城高速公路巢湖(沐集)至肥西(三河)段(巢湖市段)项目建设。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槐林镇人民政府、柘皋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社会保障对象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

七、联系方式

乡镇:槐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正贵  电话:0551-88722528

柘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新明  电话:0551-88316131   

巢湖市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刘先桥  电话:0551-82660066

八、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拟征收土地主线工程范围示意图

1.png

2.拟征收土地安置点范围示意图

2.png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来源:  巢湖市人民政府  巢湖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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