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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这条步行街二期项目重启招商,康养+民宿+亲子互动功能齐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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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金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庙项目购房业主:

巢湖中庙步行街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中庙项目”)坐落于姥山岛风景区,自2009年完成产权登记后,因公共配套设施及软硬件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长期闲置。为有效盘活项目资产,切实维护安徽金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债权人及中庙项目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积极推进项目招商运营工作。现将相关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订

2025年7月7日,管理人与合肥市福林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林公司”)正式签订《金泰中庙步行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核心约定如下:

1.租赁标的:中庙项目的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2.租赁期限:20年,含24个月免租期,租金按半年支付,支付时相应扣减免租期租金;

3.移交及改造:中庙项目按现状移交,金泰公司负责将水、电、气接通至项目,福林公司负责投资将项目打造为集康养、民宿、餐饮、会议、拓展团建、亲子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度假区;

4.保证金缴纳:框架协议签订后,福林公司已按约定向管理人缴纳30万元保证金。

(二)补充协议签订

2025年10月22日,管理人与福林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原框架协议相关条款优化调整:

1.租赁价格:一层房屋调整为10元/㎡/月,二至四层房屋调整为6元/㎡/月;

2.临时办公点:福林公司选定项目现场3间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算;

3.合同生效条件:明确为“水电气接至中庙项目”且“已售房屋出租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即8336.10㎡)”;若2025年12月10日前出租比例未达到80%,福林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4.水电气相关:由管理人负责水电气接通到中庙项目的报建施工工作,相关费用由福林公司垫付,后续从应付租金中抵扣。

(三)补充协议(二)签订

2025年12月29日,已售房屋租赁签约面积未达80%,租赁合同未满足生效条件,但福林公司同意继续推进项目,管理人与福林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约定如下:

1.生效条件调整:租赁合同生效条件变更为“2026年5月1日”与“签约面积达到80%”二者中先成就之日;

2.水电气责任:中庙项目水电气的接入、报装、施工及验收等全部工作由福林公司负责,相关费用由其承担,福林公司需于《补充协议(二)》签订后7日内启动相关工程;

3.资产归属约定:若福林公司因签约率未达80%放弃承租,其在水电气投资形成的资产无偿归金泰公司所有;若福林公司正常承租,该部分资产于租赁合同期满或依法提前解除时,移交金泰公司或其指定的物业公司。

二、福林公司与购房业主签约进展

2025年10月22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巢湖中庙步行街二期项目整体租赁的倡议书》,倡议中庙项目购房业主与福林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截至2026年1月5日,签约推进情况如下:福林公司已与69位已售房屋业主完成租赁合同签订,涉及房屋96套,总面积5417.69㎡;其中,签约套数占已售173套房屋的55.49%,签约面积占已售房屋总建筑面积10420.13㎡的51.99%。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管理人将敦促福林公司持续与中庙项目未签约购房业主开展接洽沟通,推进房屋租赁签约事宜;

2.管理人将敦促福林公司先行启动中庙项目水电气接入的报装、施工等相关工作。

管理人将对水电气报装施工进度、租赁签约推进等关键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及时向债权人通报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特此通报

安徽金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来源:安徽金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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