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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最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没收4人违法所得213.883万元,罚款454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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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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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巢自然资规罚听字〔2025〕1-1号


盛军、张鸣、洪兵、蔡道斌:


当事人盛军、张鸣、洪兵、蔡道斌4人未经合法批准,擅自于2011年至2015年陆续在巢湖市亚父街道办事处岗岭社区亚父农贸市场内占用土地面积8.9775亩建设仓库,建筑面积5985平方米,并于2016年转让给巢湖市岗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213.88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前)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盛军、张鸣、洪兵、蔡道斌4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13.883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87.26万元20%的罚款,并处违法所得26.623万元30%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肆仟叁佰捌拾玖元整(¥45438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胡纯朝


  电话: 055182311805


  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


  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3日

来源: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巢湖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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