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152|回复: 0

巢湖一酒店菜里竟有虫子,父亲摆宴席庆祝儿子考上好学校,结果惨遭羞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26 09: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为了庆祝自己或者家人的喜事,去酒店摆了一桌好菜,结果却发现菜里有虫子,让你感到恶心和尴尬?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是要求酒店免单,还是索赔赔偿,还是忍气吞声?

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讲述一个父亲为了儿子考上好学校而摆宴席的故事,以及他和酒店之间的纠纷。这个案例涉及到餐饮服务合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问题,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维权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是巢湖的窦某,他的儿子因为考上了好学校,就准备在当地一家比较气派的酒店摆两桌,每桌费用是1198元。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窦某还提前跑到酒店预订了一下,为此还付了500元的定金。

可是就在宴席过程当中,窦某竟然在一道萝卜条凉菜里发现了一只虫子。这让窦某脸上彻底挂不住了。他立刻找到酒店的服务经理,要求免单,并索赔5000元。酒店方面表示,菜品中虫子的来源还需要调查一下,并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见窦某是想吃“霸王餐”,酒店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来到现场后,经过协调,窦某答应再支付500元,加上之前的500元定金,一共支付1000元。剩下的1396元,坚决不再支付。对此,酒店的老板也是相当的生气,因为在窦某摆宴期间,自己为了照顾窦某,还赠送了一些酒水。于是,酒店就将窦某告上了法庭,请求让其支付拖欠的餐饮费1396元。

那么,在这个案例中,窦某应该支付给酒店餐饮费用吗?法院又应该如何判决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双方之间形成的是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救济措施”。也就是说,如果酒店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卫生的菜品和服务,就属于违约行为,窦某可以要求免单或者索赔。

其次,我们要看看菜品中是否存在虫子这个事实是否成立。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果酒店的菜品中确实有虫子,那么就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提供不合格的食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们要考虑窦某的损失和酒店的过错。窦某摆宴席是为了庆祝儿子考上好学校,这是一个喜庆的场合,如果菜品中有虫子,不仅影响了窦某的心情,也影响了宾客的用餐感受,给窦某造成了精神损害。酒店作为餐饮服务行业,应当执行严格的卫生标准,保证菜品的质量,如果出现虫子这样的情况,就说明酒店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酒店在履行餐饮服务合同中,有重大瑕疵,给窦某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窦某可以相应减少支付就餐费用。但是,窦某也不能完全免单或者索赔过高,因为他已经享受了酒店的部分服务,并且没有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法院酌定窦某可实际支付比例以60%为宜,扣除窦某已经支付的1000元,还需支付437.6元。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是: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时,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不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我们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或者其他救济措施。同时,我们也要遵守诚信原则,不要无理取闹或者故意制造纠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来源: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伊人桃花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5-5-11 12:04 , Processed in 0.14326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