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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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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09: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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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吕斌 本报记者 苏龙鹏

    本月9日起,巢湖市国、地税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届时,单位纳税人在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可以选择到国税或地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需要再东跑西跑,有效缩短了纳税人的办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统一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据介绍,纳税人填报税务登记表并提交附报资料齐全的,受理窗口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赋予纳税识别号、将纳税人信息录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统一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主管国、地税机关受理、收集备案登记资料的方式不变。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在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该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程庭宏和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局长蒋胜平告诉记者,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加强户籍管理,促进了国、地税涉税信息共享,最主要的是方便了纳税人。

    办税实行“四个一”管理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以下简称联合办证),是指纳税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只向经营所在地一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实现“一个机关受理、一套登记资料、一个税号管理、一套证件通用”的管理目标,减轻纳税人负担。

    一个机关受理: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登记申请,由受理的国税或地税机关一方负责,纳税人不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事项。

    一套登记资料: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向受理机关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受理机关将相关登记资料及时传递另一方税务机关。

    一个税号管理:国税局、地税局对同一纳税人使用同一个纳税人识别号。凡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纳税人,其税号前6位为行政区域代码,后9位统一使用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统一使用18位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对原有税务登记证件号不一致的,暂维持不变,待换证时作统一调整。

    一套证件通用:税务机关核发一份同时套印国税、地税发证机关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副本及镜框、封皮由国税、地税部门以半年期轮流印制。

    办理税务登记免收工本费

    巢湖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程庭宏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同时,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受理共同管理的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含临时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及实施税务登记违章处理等工作事项。巢湖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局长蒋胜平说,“按规定由地税局单独管理的纳税人,应在地税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核发加盖地税局税务登记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

    该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程庭宏说:“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应按照缴纳流转税税种管辖权向主管国、地税局提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向主管国税局申报办理,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向主管地税局申报办理。纳税人兼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以增值税为主。”新闻来源:环湖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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