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复函
市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立项审批的函》(合卫规划〔2026〕7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市属医院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同意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工作。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超声诊断仪、乳腺钼靶机、电子肠胃镜系统等医学影像类设备7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7台(套)。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所需资金除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医院事业收入解决。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本着精简节约原则,加强重要方案的设计比选和论证,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项目编码:2607-340100-04-03-322440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市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名称及内容的函》(合卫规划〔2026〕7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6年2月完成立项审批(合发改社会〔2026〕19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名称,调整后项目名称为: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二、同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增加:购置移动式C型臂机、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161台(套)。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8725万元。
四、调整后项目病房改造部分由市重点局负责实施,医疗设备购置部分由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请结合原立项复函(合发改社会〔2026〕195号)一并使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来源: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