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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巢湖这里即将抓阄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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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石塘至夏阁段(巢湖段)项目(苏湾段)拆迁安置户第一批安置公告

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石塘至夏阁段(巢湖段)项目(苏湾段)拆迁安置权利人:

兹定于2026年10月10日起,我镇启动苏湾镇苏湾花苑安置点安置工作,安置涉及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石塘至夏阁段(巢湖段)项目(苏湾段)范围内拆迁安置的被拆迁人,开始凭交房顺序号抓阄方式选房、结算房租、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6日,由项目所在地负责通知被补偿安置人参加凭选房顺序号抓阄选房,并宣传安置政策。

二、安置办公地点:苏湾镇大坝村委会

三、选房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

四、安置对象: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石塘至夏阁段(巢湖段)项目(苏湾段)拆迁对象户

五、安置区域

1.苏湾花苑安置小区:

56㎡户型8套;13#楼1单元1-102、1-201;2单元2-307;14#楼1-106;19#楼1-102;23#楼1单元102、103;24#楼2单元2-103。

89㎡户型5套;4#楼1单元102、301、302、402,31#楼1单元1-402。

110㎡户型20套;1#楼2单元103、203、204、303、304、404计6套、3#楼2单元103、104、303、304、403、404计6套、26#楼2单元103、203、204、303、304、404计6套、32#楼2单元2-203、2-403。

126㎡户型2套;7#楼1单元1-401、27#楼3单元3-406。

2.房租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六、安置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房屋补偿协议中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征收人不能参与选房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安置选房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

3.一户只能(1~2人)进入安置现场参与选房。

七、安置结算的主要程序

1.被征收人现场通过抓阄的方式选择安置房并填写《安置房选定确认单》;

2.被征收人签订《安置协议》;

3.被征收人领取《结算清单》,于规定时间内结算并缴纳房屋差价款;

4.领取安置房钥匙:被征收人凭《安置协议》和差价款缴纳凭证,领取安置房钥匙。

八、其他事宜

请被征收人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来源: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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