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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巢湖这个小区现状惨不忍睹!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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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10: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向邻里巢湖平台反映:因为巢湖太阳岛小区内部开发商由于资金链断裂,小区内部的路面设施、花园设施、人防工程设施都没有完善。导致地下停车位一直没有投入使用,小区路面及花园位置也被居民占用种上蔬菜,当做菜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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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大大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跟出行便捷。希望有相关部门可以出面协调处理一下。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用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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