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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出门服务费”是一种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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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6: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一起投诉:一市民在巢湖某蔬菜批发市场购买蔬菜,被要求收取2元“出门费”。该市民认为批发市场乱收费,没有明码公示价格牌,收取进出门费用不合理。收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与巢湖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工作人员立刻赶往投诉地。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收取“出门服务费”是一种市场行为,所谓的“出门服务费”其实是交易服务费。因该市场是民营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且市场开办以来一直都是双向收费,目前执行的是摊位费按成交额的0.5%收取,交易成交费按2%收取,且均已价格公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可以自己来定价,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不需要法律依据,它就是一种市场行为。

执法人员从市场开办者那了解到,不管市民是来买回去卖,还是买回去吃,都视作批发,都要收交易服务费。可能收费环节不太合适,在出门时收给市民造成了误解,但目前市场还无法做到在交易过程中收取费用。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市场开办者,虽然企业可以自主收费,但也不能随意定价,一定要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标价要放在醒目的位置,在消费者消费之前要明确告知,具体价格由市场竞争来决定。(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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