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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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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以后社区只有十四个版块需要版主,众多子版块已经不需要版主了。

十四个大版如下:
大话巢湖 │ 巢湖印象 │ 巢湖人物 │ 巢湖同乡 │ 社区聚会 │ 社区真人 │ 图视 │ 情感 │ 社会 │ 生活 │ 娱乐 │ 人文 │ 电脑 │ 站务

如有意申请版主者,请在此帖回复申请,并保证每周最少上社区四次以上,每次上社区并在自己所管理的版块发表与相关版块内容相符的主题最少三篇。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为社区多做贡献,才能真正的把社区和大家融为一体,谢谢大家,辛苦了!

注:申请版主者请勿必遵守以下几条重点:
一,坚决不可以在发表和回复帖里辱骂别人。
二,坚决不可以因为个人对帖子的看待问题还删除或修改别人的发帖。
三,坚决服从社区管理员的社区管理。


版主管理宗旨:多发帖,不删帖,多转移,看到广告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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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还好....我位子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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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我来申请个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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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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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偶来申请“情感”版的斑竹~~

顺便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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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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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水MM于2007-04-27 13:06发表的 Re:【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偶来申请“情感”版的斑竹~~

顺便顶下~
就目前来说水MM应该完全可以胜任这个版,稍等便帮你设置,希望你多多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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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极象幸福于2007-04-27 13:11发表的 :
我想要我的含山社区斑竹权,望批准~~~
都说了十四个大版。。。。固执就是固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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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目前社区所有版主的职位已经成功撤消完毕,等待元老们的重新申请和新会员们的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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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7 13: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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