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楼主: 巢湖俞磊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极象幸福于2007-04-27 13:20发表的 :
你就为我破个例嘛,我是含山的,我只想要含山这个社区,我有信心管好我这个小区。各干?不干晚上到你家哭去。。。。
管理好社区不是开玩笑,这也是个工作,对待工作就得严谨。虽然社区版块管理不是什么大事,但既然正规起来大家都要一视同仁,没有破例这样的说法,推荐申请“巢湖同乡”版块,你可以主管“含山社区”,“含山社区”是“巢湖同乡”版块的子版块,申请了“巢湖同乡”版块版主是可以管理其下的子版块的,而且我也相信你会管理好其下的其它各个社区,意下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7 13: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7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申请 图视 斑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wc929于2007-04-27 13:30发表的 :
申请 图视 斑主。
完全有能力胜任,但你好象申请错版块了,不是图视,应该是巢湖印象,稍后就为您设置巢湖印象版主,希望认真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7 13: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我申请巢湖印象的斑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极象幸福于2007-04-27 13:29发表的 :
好吧。。。。。:(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就这么说吧。。。。
怎么这么勉强?。。。人要学会变通,学会变通只会让自己更强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胸口碎大石于2007-04-27 13:34发表的 :
我申请巢湖印象的斑竹
汗。。。这个版块不是你热衷的版块啊?你最好换换别的版。。。。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7 13: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俞磊于2007-04-27 13:17发表的 Re:Re:【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就目前来说水MM应该完全可以胜任这个版,稍等便帮你设置,希望你多多发帖。


多谢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7 13: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27 13: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本日起将撤消所有社区的大小版主,总版主除外。

下面是引用极象幸福于2007-04-27 13:38发表的 :
好啦,好啦,站长!开吧,放心吧,我还是有点责任心的人。。。
已经设置完毕,呵呵,我知道你责任心强,要不怎么推荐你申请“巢湖同乡”大版呢?:)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巢湖论坛 ( 皖ICP备05005653号-1|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3号 )

GMT+8, 2024-5-5 21:20 , Processed in 0.12173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