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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01亩!巢湖城北“巨无霸”地块将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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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5: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巢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北外环路与皖维大道交口东北侧地块。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境内,东至现状林地、南至北外环路、西至皖维大道、北至皖维东区安置点,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及分类
本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约400.9204亩,其中:
地块1面积约17.7047亩,均为农用地;
地块2面积约383.2157亩,其中农用地约257.5479亩、建设用地约125.6678亩;
具体面积、权属、地类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土地用途
工矿用地。
五、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巢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六、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委托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对该项目征地行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
七、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jpg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稿件来源:巢湖资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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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6 20: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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