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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许村安置选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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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2 20: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卧牛山街道许村安置选房公告

卧牛山街道许村被征收权利人:

兹定于2024年3月15日(初六)起,我街道将启动许村安置工作,开始选房、签订《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结算和办理相关等手续。现将在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2日,由项目征收所在地(龟山社区)负责通知被征收人参加选房并宣传安置政策。

二、选房时间

2024年3月15日开始,具体每户选房时间以现场安置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安置的办公室地点

卧牛山街道龟山社区一楼,联系电话:0551-82852997。


四、房租结算的截止时间

被征收户过渡费发放截止至2024年3月9日,计3个月。

五、安置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房屋补偿协议中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被征收人不能参与选房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被征收人因死亡不能参与选房及办理相关手续的,继承人需要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一户只能(1-2人)进入安置现场参与选房。

六、安置结算的主要程序

1、被征收人现场选择安置房并填写《安置房选定确认单》;

2、被征收人签订《安置协议》;

3、被征收人办理结算手续并缴纳房屋差价款;

4、领取安置房钥匙:被征收人凭安置协议书和差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后,领取安置房钥匙。

七、其他事宜

1、请在现场参加选房的人员按号进场;

2、请被征收人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8日

卧牛山街道许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推进卧牛山街道许村安置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收户及时入住,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安置方案。

一、安置房分配方式、对象、时间、房源及地点

(一)安置房分配方式:1.按原有拆迁号抓选房号进行第一轮选房,本轮仅可选1套住房。为保障居住条件,原则上仅安置1套住房的可适当增购,需增购的一律在本轮末选房,按原选房号顺序顺排。2.按政策可安置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被征收户,第二轮按摇号(抓阄)办法确定安置房,顺序仍按原选房顺序顺排。各被征收户本轮依次一次性确定该户剩余应安置全部房屋。

(二)安置房分配对象:仅限于许村拆迁安置户。

(三)选房时间:2024年3月15日(初六)开始,具体每户选房时间以现场安置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选房房源:根据市征收办拨付房源户型为准。

(五)选房地点:龟山社区居委会。

二、选房规则及办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选房政策和分配方式安置。

(二)被安置人凭签订协议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按选房号顺序选房和摇号。如原签订协议人死亡,应由其配偶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参加选房。若配偶也死亡,属于子女继承、委托、判决等非被征收人本人前来选房情形的,应向安置选房工作组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①子女继承:提供“继承公证书";②委托:提供“家庭成员见证材料”及委托书;③判决:要求提供“判决法律书”等),经核实后方可参加选房。

(四)若按顺序不能按时或不愿选房的,给5分钟的等候或考虑时间。如还未赶到或不愿选房的,由下一个序号的安置户继续选房(如赶到或同意时,选房序号排在正在选房的下一个号选房)。

(五)被征收人选房后在选房当日未按规定办理《安置房确认书》登记手续,视为自愿放弃所选安置房,征收人有权对所选安置房另行处置并取消其选房号,待整体正常选房工作结束后,由征收人在剩余房源中另行调配安置。

三、安置流程

(一)方案公告。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发布安置房分配选房地点、时间及所需携带相关资料的公告;在卧牛山街道办事处信息网站公示。同时结合电话、微信、 QQ 等方式由龟山社区居委会负责通知到各安置户。

(二)选房登记。安置户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等证件到选房地点按选房原则明确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房。拆迁安置户确定安置房后,对选定的安置房具体位置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发放《安置房选定确认单》,同时对确认的房屋进行公布 。

(三)安置结算。拆迁安置户凭《安置房选定确认单》签订《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发放《安置房结算清单》,随后办理安置结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交房。拆迁安置户凭《安置房结算清单》、补差发票(需补差的)和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交房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安置工作组要加强动员,统一思想、统一口径、落实责任。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增强责任心,扎实做好分配交房工作。

(二)组织实施。在选房安置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选房通知单》等有效证件进入(每户只能 1—2 人),由工作人员带安置户办理相关手续 ,确保现场秩序。在选房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对个别无理取闹的安置户,要耐心说服劝导,共同做好思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对工作流程、重点工作环节要考虑周全,周密部署,避免因交房过程疏漏而出差错。

(三)严格纪律。各工作组要及时掌握安置户的动向,认真做好 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安置户可能提出的意见,发生的矛盾和分歧,提前梳理分析,统一解释口径,避免矛盾激化。在交房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安置交房工作。

(四)强化保障。对无理取闹、故意刁难,严重影响选房秩序的,要立即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形由安置工作组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确定。

(二)本办法仅适用卧牛山街道许村选房安置工作,不作为街道其他房屋征收地块选房安置依据。

(三)安置房最终面积以不动产部门测绘面积为准,若有差异, 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户过渡费结算截止日期以安置公告公布为准。

(五)本实施方案由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稿件来源:巢湖市卧牛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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