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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发布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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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21: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明确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受理期限的通知
各相关购房户: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政办[2015]17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到2017年12月31日、《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实施细则》(政办[2016]6号)文件,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到2017年12月31日、《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暨促进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办法》(无住建〔2019〕245号)文件,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到2021年7月31日。因上述政策规定申请购房补贴时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现上述政策规定期限内所购商品房均已符合交付及办证条件。经研究决定,依据上述政策申请购房补贴的,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日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含)止。申请人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携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窗口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政策所赋于的权利,将不再受理。前期已通过审核的人员继续执行政策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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