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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男子二次酒驾被巢湖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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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12: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每一次喝酒后开车
心里总是存有侥幸心理
实则是在拿生命做赌注
警察蜀黍们每天查酒驾
还是有人“顶风作案”
……

酒驾案例

7月4日晚
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柘皋中队
在柘皋镇辖区开展路口夜查时
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jpg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
76mg/100mg
经民警核查
发现该驾驶员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jpg

据该驾驶员供述
以为这么晚了交警不会查酒驾
就抱着侥幸心理
晚上开车出来买点日用品
等待驾驶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何判定是酒驾、还是醉驾

酒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ml,小于80mg/100 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

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是另一种酒后驾驶),简称醉驾。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5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巢湖公安交警提醒

酒驾害人、伤己、误终身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

来源:巢湖公安
文图:柘皋中队胡磊
编辑:杨茂荣  审核:杨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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